部门概况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6浏览次数:13

部门简介

  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二○○八年十月,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有:1.负责非流动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及招投标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3.负责组织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4.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核或审批设备的购置、调拨、处置等事项;5.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6.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及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制订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指导校内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表、绩效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要求;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可行性论证、审核、审批、报备手续,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4﹑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占有、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及注销登记,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校内资产划转;

5﹑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组织并实施校内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资产管理队伍,完善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激励;

7﹑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

处 长:杨 山

副处长:李 露


联系电话

招标办公室:025-83498796 

资产管理办公室:025-8349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