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场地的使用效率,方便师生生活,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对南京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东门、西门及南门共15个外卖柜点位进行出租,合计场地面积4.92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1月16日。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10日
为提高学校场地的使用效率,方便师生生活,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对南京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东门、西门及南门共15个外卖柜点位进行出租,合计场地面积4.92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1月16日。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