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校内现有快递站场地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对南京艺术学院44号、45号公寓楼东侧共5家快递服务站整体出租,合计占地面积212.4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16日。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10日
为提高校内现有快递站场地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对南京艺术学院44号、45号公寓楼东侧共5家快递服务站整体出租,合计占地面积212.4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16日。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