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艺术学院快递服务站场地出租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1-10浏览次数:10

为提高校内现有快递站场地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拟对南京艺术学院44号、45号公寓楼东侧共5家快递服务站整体出租,合计占地面积212.4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反映。公示时间:20251月10-116日。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