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处录取通知书寄递服务单一性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6-04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处录取通知书寄递服务
项目编号:ND2025061(单一来源谈判)
项目限价:陆万圆整(6万元)任何超出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二、项目需求
提供2025年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处录取通知书寄递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3)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四、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00-9:30
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9:30
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西门开标室(从南艺西门进入上坡)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8619
五、谈判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文件必须密封。
六、谈判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报/资信证书/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未失信证明;
(5)询价单;
(6)响应文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递交标书时单独提交,法人本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8)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须为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