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艺术学院饮料自助售货机场地出租的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7-07浏览次数:10

为合理利用我校场地空间,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资[2025]159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南艺院发[2021]45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拟对我校饮料自助售货机投放进行公开招租,投放区域:南、北校区及虹桥小院宿舍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反映。公示时间为202677714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