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艺术学院引进云端自助打印复印机公开招租的公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7-09浏览次数:10

为合理利用我校场地空间,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资[2025]159号和《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南艺院发[2021]45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我校引进云端自助打印复印机进行公开招租,引进区域:图书馆三、四楼阅览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反映。公示时间为202679日716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