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产业开发部成立于二○○八年十月,是学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行政职能部门,它全面负责全校的资产管理、设备采购、招投标、贯彻执行学校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及各项决议,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校内资源费收取办法和校办产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等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供物资保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处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的有关方针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现有各类资产在学校教学、科研中的作用,使学校的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资保证。